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实习生 姚媛媛天天盈
近日,关于多地解禁中华田园犬和部分地方仍在禁养的等话题引发广泛关注。7月1日,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国内各地对于中华田园犬的管理政策存在差异,深圳、广州、长沙等城市已逐步“解禁”,但西安、成都、杭州等多地仍对其实施管控。有专业人士告诉记者,虽然仍有部分城市限制饲养中华田园犬,但是可以明显看到,背后的趋势是逐步放宽,强调科学管理而非“一刀切”禁养。
多地“解禁”中华田园犬
允许登记饲养
早在2019年12月,深圳发布《关于公布烈性犬名单的通告》,将中华田园犬从原27种禁养烈性犬名单中移除,允许其办理养犬登记证并合法饲养,且在2024年6月更新的深圳禁养烈性犬名录中,中华田园犬仍不在列。
紧随其后,广州于2025年1月发布《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标准及品种的通告》,将比特斗牛梗犬在内的35种犬只以及体高(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超过71cm的犬只和市农业农村部门和市公安机关认定的其他烈性犬只列为危险犬品种,并将中华田园犬移出禁养名单,允许登记饲养。
长沙曾在2019年将中华田园犬和40余种犬类一同列入《危险犬只目录》。不过,在今年6月19日,在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召开的禁养犬只管理专题论证会上,市人大代表、相关动物保护协会负责人、大学教授、疾控专家、农业农村局相关处室负责人、社区工作人员、基层派出所民警等经过热烈讨论后一致认为,可以将中华田园犬(土狗)移出《危险犬只目录》。
记者留意到,合肥也曾将中华田园犬列入《合肥市禁养犬名录(征求意见稿)》,引发广泛争议。2020年5月,正式确定的《合肥市禁养犬名录》除去了中华田园犬,这意味着在犬类重点管理区内,个人可以继续按规定养中华田园犬(土狗)。
此外,南京、无锡等地未明确将中华田园犬列入禁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具体品种名单,但多地均设有部门认定条款,如南京规定,在养犬重点管理范围内禁止饲养30种大型犬、烈性犬,由公安机关、畜牧兽医部门认定的成年犬体高(肩高)超过61cm的成年犬种也在禁养之列。
不少地区仍在管控
是否禁养因城市而异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成都、西安等地区仍在对中华田园犬进行管控天天盈,主要对其肩高和限养区域等作出明确规定。而中华田园犬是否禁养因城市而异,部分城市将其列入禁养名单,也有城市将其移出禁养名录。
比如,西安自2012年起实施的《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将该市划分为重点限养区和一般限养区,重点限养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单位饲养或者一般限养区内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必须实行拴养或者圈养。而中华田园犬被列入重点限养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的烈性犬、大型犬名录。
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
杭州2007年发布的《杭州市区重点限养区准养犬类品种及一般限养区公寓楼禁养犬类品种名录》,将中华田园犬列为一般限养区公寓楼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品种。
沈阳2021年发布的《沈阳市禁养犬名单》,同样将中华田园犬列为烈性犬,禁止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另外,依据2018年发布的《河南省物业管理区域内禁养犬只名录》以及2019年发布的《郑州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禁养犬只名录》,中华田园犬也被列为区域内禁养的烈性犬。
西安市城管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西安市实施的是《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该办法从2012年2月1日开始实施。
西安市重点限养区禁止饲养的犬只名单中 中华田园犬在列
记者从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找到了该条例。在西安市城管局官网上,记者看到,关于文明养犬,城管局曾做过相关宣传:活动中,执法人员依据职责和工作实际,向居民发放《致全市广大养犬者的一封信》《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等宣传资料,并详细讲解养犬人外出遛犬、犬只随地便溺不清理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同时,向居民普及了文明养犬及狂犬病防控科学知识,号召居民定期为犬只注射疫苗和体检,携犬外出时要拴绳,及时清理粪便,遇到老人、小孩、孕妇应主动避让,引导居民养成依法养犬、规范养犬、文明养犬行为习惯,共同打造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
西安市重点限养区禁止饲养的犬只名单中 中华田园犬在列
在西安市养犬服务平台上,可以看到具体的禁养烈性犬、大型犬名录。该工作人员表示,中华田园犬一直在禁养名单里,而依据“肩高超过50厘米”的规定,萨摩耶也属于禁养犬。
能否解禁
关键看城市养犬管理程度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虽然目前在成都,中华田园犬限制饲养,但是可以看到,随着大多数城市开始解禁,这样的趋势是逐步放宽,对于城市养犬管理的推动,也会逐步走向科学管理,不会一味禁养。
而之所以中华田园犬被部分城市禁养,主要原因包括体型与攻击性争议、缺乏明确品种标准以及城市养犬管理困难等。
这位业内人士说,在2023年12月,成都公布的《成都市限养区禁养犬品种目录和大型犬标准》中,明确将犬肩高超过50cm的中华田园犬列为禁养犬。但到了2024年4月10日,成都市公安局又在官网发布一则《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这份《征求意见稿》将成都市行政区域的养犬管理划分为限养区和非限养区。限养区指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全域和其他区(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建成区,非限养区为限养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
而包括犬只管理的职责与义务、犬只管理服务、养犬行为准则、危险犬只管控以及法律责任等,其中适用范围明确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养犬行为及对养犬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军用犬、警用犬、应急救援犬、海关缉私犬以及动物园、科研机构等单位特定用途犬只的管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退役工作犬按本条例执行。
犬只如何管理?记者注意到,在划分限养区和非限养区后,限养区内每户原则上限养一只犬,但是盲人和肢体重残人根据需要饲养必要的导盲犬、导听犬、辅助犬等服务犬除外。犬只繁殖幼犬的,养犬人应当在幼犬出生后四个月内,将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送交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其他个人和单位或者犬只收容留检场所。限养区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单位因护卫等工作需要饲养烈性犬只或者饲养多只犬只的,应当报所在区(市)县公安机关批准。禁养犬品种目录以及大型犬标准,由市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危险犬只如何管控?关于流浪犬只处置,企事业单位、物业服务人、公共场所经营者等应当对管理范围内发现的流浪犬只实施有效控制,并将控制的流浪犬只送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犬只收容留检场所处置。在非限养区内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个人和单位,应当拴养、圈养并在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标志。烈性犬、大型犬意外走失、逃逸的,养犬人或者管理人应当积极寻找,并立即向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公安机关报告。不得将在非限养区饲养的烈性犬、大型犬带入限养区。因就医等特殊原因确需临时进入限养区的,应当采取束犬绳并加装嘴套或者装入犬笼的防护措施。非限养区携带烈性犬、大型犬外出应当采取束犬绳并加戴嘴套的防护措施,且不得带入集市等人员密集区域。
在这份《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还备注了起草说明天天盈,其中提到修订《条例》是为了健全管理体制,推动依法养犬。一是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二是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三是加强犬只疫病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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